据东亚日报发布的一份报告,来自韩国战略与财政部的官员认为,应从加密货币“矿工”的挖矿收入中扣除部分税款以对社会负责。官员认为,应该向挖矿年收入超过2220美元者征收20%的税款,相关政策应从明年1月开始实行。此外,韩国数字资产开采商应在每年5月份提交纳税申报单,详细列出上一财年开采的虚拟货币的韩元总价值。(金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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